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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民資格
如果你符合以下條件,你就可以為投票註冊:
‧美國公民
‧居住在加利福尼亞州
‧在選舉日那天至少年滿十八歲
‧沒有被監禁在獄,或者被判犯重罪在假釋中
如果你遷居,改變你的姓名,或者改變你所屬的政黨,你都必須要重新註冊。
如何註冊和到何處註冊
任何公民想成爲一名合格的選民,第一步就是要為投票註冊。一經註冊,你就可以開始通過參加選舉,參預我們的選區工作,甚至幫助其他像你一樣的人註冊成爲選民,來強化我們的民主政治。
你可以填妥一份選民註冊表格,並郵寄到選務處,進行註冊。公共圖書館,各市、縣政府辦公室,加州車輛管理局辦公室,以及郵局都備有表格,或者,你可以從網上下載表格,也可以打電話給我們辦公室,電話1-888-SMC-VOTE(1-888-762-8683),我們將會在一個工作日之內郵寄表格給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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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網上填妥選民註冊表格,網址是:
http://www.SOS.ca.gov/elections/elections_vr.htm
我們將會把這份表格郵寄給你,讓你簽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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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自領取選民註冊表格,請在我們的索引上尋找鄰近的地點。
你可以在任何時候註冊,但是,爲了能合格地參加即將舉行的選舉,你的註冊表格上的郵戳日期最遲必須爲選舉日之前十五天。如果要在2008年6月3日的選舉中投票,註冊的最後日期是2008年5月19日,星期二。
我們在收到並辦理你的註冊表格以後,會在三至四週的時間之內發給你一份選民通知卡,表明你現在是一名已經註冊的選民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