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誰可登記成為選民?
符合以下條件,便可成為選民:
美國公民
加州居民
在選舉日年滿18 歲
並非在獄中服刑或因重罪而被假釋
並非被法庭裁定為精神不健全
- 如何登記投票?
填報選民登記表格, 而表格可在所有郵政局, 市政府,大部份公立圖書館,
車輛管理局及大部份政府部門索取。亦可到州務卿的網頁,填報網上登記表格,
然後再於本處寄出的表格上簽署,再投進信箱。
- 何時需要重新登記?
當閣下搬遷,改名或更改政黨黨籍時才需要重新辦理登記手續。
- 本人剛搬到加州,何時可登記投票?
在加州登記選民無需等候,只要在選舉日15 日前,任何時間都可登記。
- 可否用商業地址或郵箱號碼登記?
不能。任何人都只能用住宅地址登記,而商業地址慬可作郵寄地址。
- 本人已於車輛管理局登記。為何選務處並無本人登記資料?
部份人以為自己已於車輛管理局登記。實際上,雖然在車輛管理局的表格上報
寫願意登記成為選民, 但不少人卻忘記填報附上的選民登記表格。
任何人均需填報及簽署登記表格,方可成為登記選民。
- 本人是否必需登記為某一政黨成員?
不需要。加州選舉法指出選民可選擇登記為任何政治黨派成員,登記為無黨派
或者拒絕聲明所屬政黨。
- 那些是合資格政黨?
美國獨立黨、民主黨、綠黨、自由意志黨、自然法黨,改革黨及共和黨。
加州法容許選民登記為無黨派 ( 即閣下不屬於任何政黨) 。
閣下亦可拒絕聲明所屬政黨。
- 本人可否更改政治黨派?
可以。如欲更改所屬政黨,則需在選舉日至少5 日之前重新辦理
登記手續。在一般選舉,選民可不分黨派進行投票。
- 如本人無參與上次選舉,是否需要再登記?
不需要。如住址無更改的話,選民登記一直生效。
- 如何查詢本人是否登記選民?
查詢閣下的選民身份,請致電選務處 (650) 312-5288 。
- 本人可否查詢其他人的資料?
可以。但加州州務卿對發出選民資料有非常嚴格限制。
- 本人於選民登記截止後成為‘公民’ 。本人仍能登記及投票嗎?
能夠。任何人在選民登記截止後成為公民,只可在選舉日之前 28 至 7 日期間
在選務處進行投票。而新公民更需出示入籍證明以及聲明為聖馬刁縣居民。
- 曾判重罪的罪犯可否具資格登記及投票?
可以。只要現時並非在獄中服役或因重罪而被假釋,前罪犯亦具資格登記及投票。
- 到何處投票?
投票站地址印於選票樣本的封底。同時亦可到本處網頁查閱。
- 投票站的開放時期為何?
投票站由早上7 時至晚上8 時開放。法律規定,如投票站關閉時,
閣下在排隊輪候,閣下仍有權投票。
- 為何本人的投票站有更改?
加州並無永久投票站地點。投票地點可能因應投票站的更改而作出調動。
另外,尤其是加州選舉以外的本地選舉,選區統一或重劃均會令選區劃
分出現變動, 都會影響投票站分佈。選民需於選票樣本,查閱準確投票站地址。
- 可否攜帶選票樣本或來人的投票選擇資料進入投票站?
可以。本處建議選民於選舉當日,攜帶事前作好紀錄的選票樣本進入投票站,
以作參考,並加快投票速度。切記在完全投票後,選票樣本不能留在投票間。
- 如本人到達投票站後不懂投票,可向人求助嗎?
可以。有關投票程序,可向投票站工作人員求助。
但投票站工作人不能協助閣下作出投票選擇。
- 本人的英語能力有限,投票站是否提供語言上的協助或英文以外的選舉資料?
有。按照聯邦法例,除英文外,聖馬刁縣為選民提供西班牙及中文的選民登記資料,
選舉資料及語言上的協助。另外,本處盡可能安排雙語工作人員於指定需要雙語
服務的投票站工作。投票站會註明所提供的外語種類。
- 本人可否投票支持不在選票候選名單上的候選人?
可以。但此人必須為合資格的寫入候選人。只有合資格寫入候選人的選票才會被點算。可向投票站工作人員或選務處查詢這類候選人名單及投票程序。
- 本人由於工作無時間投票,應怎辦?
根據加州選舉法,如選民在工作時間以外,無足夠時間投票的話,可向僱主要求
只作投票用途的有薪假期。選民申請假期時間不限,但僱主只最多資付有薪假期兩小時。
- 如本人不能到投票站,該如何投票?
閣下可向選務處申請用郵寄方式進行缺席投票。同時可寫信申報。信中請例明
選民登記用的姓名、住址、郵寄地址、出生日期,以及參與投票的選舉日期並簽名。
於選舉日下午8 時後收到的缺席選票將不被計算。
- 何時交回缺席選票?
缺席選票必須在選舉當日下午8 時前寄回或交回選務處。
- 如缺席選票不能準時寄到選務處,應如何?
可於選舉前上午8 時至下午5 時或選票當日上午7 時至下午8 時內將缺席選票交到本處 (40 Tower Road, San Mateo) 或任何投票站。
- 本人不能親自交回缺席選票,而又來不及郵寄, 該如何?
可受權親屬( 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祖父母、孫或兄弟姊妹) 或任何與閣下同住的人士交回選票。並於信封上簽名及寫上受權交選票人的姓名。
- 如遺失缺席選票,可否索取另一張?
可以。索取另一張缺席選票,請致電選務處 (650)312-5222 。並簽署隨選票附上
的聲明,證明閣下遺失或未收到選票。同時亦可到投票站或選務處,採用臨時選票進行投票。
- 本人身處國外而郵遞又緩慢。可否申請早於選舉前29 日收到選票?
可以。但需註明閣下身處國家的郵遞緩慢或困難情況,而需要早於選舉前29 日
收到缺席選票,同時亦可在選舉日前60 日收到特別缺席選票。
- 如何符合永久缺席投票資格?
加州法容許定 任何選民均可成為永久缺席選民。閣下可向本處索取申報表格同。
日後每次選舉,本處都會會自動寄出缺席選票。但凡不參與全州性選舉將只會被取
消永久缺席選民身份,所以需重新申請。查詢有關缺席投票問題,請致電 (650)312-5222 。
- 申請缺席投票後,可否改為在投票站進行投票?
可以。但請攜同缺席選票到投票站,並且在投票前將缺席選票交予工作人員。
如未能出示缺席選票,則須採用” 臨時” 選票進行投票。在工作人員證實閣下並無利用
缺席選票投票之後, 才可計算閣下的臨時選票。
- 是否在某種情況下,選務處會要求選民用郵寄方式投票?
是。選務處在特別情況下,要求選民用郵寄方式投票。如在選舉日前88 日,
選區內的登記選民人數少於250 人,選務處可宣佈該選區為” 郵寄選區” 。
在缺席選票寄出前大約25 日,所有選民會收到有關通知。
- 怎樣參與投票站工作或借出地方作投票站?
致電選務處 (650) 312-5222 。
- 在選舉前搬遷,該如何同?
如在選舉最多或不足14 日同前搬遷,而新住址仍在聖馬刁縣的話,閣下可選擇到
新地址或舊地址的投票站,或者選務處投票進行投票。如到新地址的投票站,
切記出示加州駕駛執照,身份證明文件或其他兩樣顯示閣下新地址的證明。
如缺乏新地址證明,可於選舉當日向本處填寫表格證實。
- 本人身體殘瘴。有何特別援助?
按照聯邦及加州法例,本處提供路邊投票服務。投票站工作人員會將選票及其他
所需設施遞交閣下,及協助閣下進行投票。
- 競選公職有何資格及要求?
不同公職均有不同的候選資格及要求。查詢有關競選資格、申請要求、競選聲明/
公開財政報告等資料,請電 (650) 312-5222 。
- 本人並非登記選民,能否簽署參選申請表?
不能。參選申請表上的簽名必須為登記選民才能生效。如閣下於簽署當日或之前完全選民
登記手續,簽名將會生效。選務處必須於處理參選申請表前或當日收到選民登記表格。
- 選民登記名單是否用作挑選陪審員?
是。加州法令規定為陪審團委員會提供登記選民名單,作挑選陪審員用途。
- 取消登記選民身份,是否可確保不被傳召作陪審員?
不是。陪審團服務小組索取活躍及已取消的登記選民名單。同時加州法令亦要求
車輛管理局為陪審團委員會提供駕駛執照持有人名單。
- 如何知道所屬選區 ( 國會、立法及參議會等等) ?
聯絡選務處 (650) 312-5222 或瀏灠本處網頁。
- 如何知道選舉結果?
聯絡選務處 (650) 312-5222 或瀏灠本處網頁。